一、申请条件
1.提出撤销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的理由充分、合理,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完整; 2.在拟撤销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的服务范围内已安排其他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或者釆取其他替代性措施; 3.釆取替代性措施后,原服务范围内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置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规定; 4.釆取的替代性措施能够确保原服务范围内邮政普遍服务总体水平不降低。 5.邮政企业通过采取替代性措施能够确保拟撤销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服务范围内局所设置和邮政普遍服务总体水平符合相关要求的。
二、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捕鱼游戏平台思明区鹭江街道265号交通大厦1809室
交通指引:厦门第一码头
三、网上办理
在线办理系统:https://zwfw.spb.gov.cn/
四、申报材料
详见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xm.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unid=DE4A91485EEB5E874DCF867638D85D44&infoType=1
四、设定依据
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管理规定〉和〈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邮发〔2015〕123号)